小黑水的历史简介及风俗习惯

(根据爱国人士达介  俄洛孝  李林邦  李德刚谈话记录  州政协文史办整理)

    概况:小黑水共四个寨四个土官。在清代时全由松潘镇台管辖。一、上寨所辖麦扎、青拉两沟,百姓约四百户。解放时本寨首领是达介土官,  下有三个小土官,五十多个排头;二、支木立土官,所辖支木立沟,百姓约三百多户,解放时本寨首领是夷西土官;三、乌木斯土官,所辖乌木斯沟,百姓约八十多户,解放时本寨首领是俄洛孝土官,下有一个小土宫,十八个排头;四,泽坝土宫,所辖泽坝沟,百姓约三百户,解放时本寨首领是李林邦及其子李德刚土官,下有两个小土宫,二十八个排头。以上土官、小土宫、排头三级首领都是父传子,子传孙世代相传的土司制度。据李林邦介绍,在早小黑水是守备制度,同时也有土官,不过是文与武的分工而已。守备下面是千总(相当小土官),千总下面是把总(相当排头)。李林邦、俄洛孝都是守备根根。为了说明这一问题,李林邦介绍了下面一段历史:清朝委官的时候,有守备也有土官,但我爷爷的爷爷(即上五代)征巴,都是被委的守备。曾接受赐印、帽子、顶子、褂子,还有脚镣、链子、皮板子等。小黑水四个寨的土官、守备,每隔十二年要到北京去朝一次皇帝,要给皇帝献豹皮、狐皮、鹿茸、麝香等礼物,皇帝也赏赐给土官、守备一些银锭、刀、明火枪等物。当时去朝见皇帝,各土官、守备先到松潘,再由松潘镇台率领去北京朝见。返回松潘时松潘镇台招待各土官、守备聚餐以后,各回备寨。李林邦爷爷的爷爷征巴和俄洛孝爷爷的爷爷艾街曾去北京几次,最后一次因气候热两人都病死于北京。又谈到,因为是清朝封委的,到了民国仍然叫我们当土官,  与清朝所定的规矩一样,也给了印和文凭,叫头人好好给老百姓办事,叫百姓不要抢人。但国民党表面上说一套,里子另一套。如叫不要种大烟,不要抢人,结果种了大烟,换来了大量的枪支弹药,因为枪多了,造成了打冤家、抢人,多了些事。

    关于本民族的名称

    从祖宗至现在,本民族自称为“阿而墨”,至于“波罗子”、“蛮家”等是解放前汉族或其它民族对本民族的称呼。但本民族对这些称呼,也从未有过任何异议,也不知道是好话还是坏话,因为本民族没有文字,更无历史记载,虽然喇嘛和尚要念经,但全是藏文经典,与本民族无关。本区无异族居住,除一部分男的稍懂草地话外,其他均用黑水话。

    本区的宗教方面

    本区没有较大的庙子,色瓦土官辖区内有六个庙子,有四个喇嘛,和尚一百多;乌木斯土:官辖区内有四个庙子,没有喇嘛,只有和尚三十多,泽坝土官辖区内有三个庙子,没有喇嘛,有二十余个和尚;支木立土官辖区内不祥。宗教主要是黑教,只是在青拉沟有一部分黄教。庙子大部份没有土地(青拉沟的黄教庙子有一部份土地),庙子上没有常使和尚,所以没有负担。和尚有家或招赘上门,只是念经时才集聚在庙上。其收入来源是靠念经,群众给庙子送粮,庙子损坏,群众捐钱培修。

民族隔阂方面

过去我们认为自己敢于偷牛盗马才算有胆量、有本事,所以屡次发生械斗,几乎都是愉牛盗马惹起。如早在大约八十年前,因偷牛盗马曾激起芦花、麻窝等地的愤恨。当时芦花等地属梭磨管辖,梭磨土司调动了大黑水、芦花、麻窝等地的大量人马,约五千余人攻打小黑水。小黑水采取以逸待劳的战术获胜。梭磨土司的人大约死了五百左右。又于解放前两年,也因愉牛盗马激起高阳平的愤恨,出兵攻打小黑水,结果又是小黑水获胜,高阳平折兵二十余人。另外本民族内部寨与寨之间也常互相偷窃,也经常打冤家、闹纠纷。

生产、生活情况

    本区主要出产麦子、青稞,其次是豌豆、葫豆、洋芋等。泽坝、乌木斯两沟还产海椒。耕地主要是二牛抬杠。也有缺牛户与有牛户换工互助的良好习惯。一般是先用牛耕后打土巴。除草多者三次,少则二次,主要视其劳动强弱而定。习惯遍土撒播。药材方面有羌活、大黄、虫草、贝母等。但在解放前没有挖药的习惯,原因是交通不便,价钱太低,还有一种认为在小山上挖了药,就会得罪菩萨,回遭雷打,下冰雹等天灾。老百姓主要是吃糌粑、馍馍,最喜欢喝咂酒。解放前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东西,如盐、  茶、布、刀、锄、锅头等用具,是用粮食换取,很少用银元交易。临解放前十来年,本区才开始种大烟,就开始用大烟换取生产生活必需品。一般是河坝地开始先种大烟,吸烟的人多一些,山地种烟较晚,吸烟的人少些。

风俗习惯方面

本民族最爱唱歌,但很少唱出有意义的词句,多半是有调无词的随口而出。跳锅庄也和其他民族不一样,只是用两脚在地上向左右移动,并不大踏步的跳跃。每年四、六、十月及国年,男女都喜欢穿最好的衣服,要洗脸(平时不大讲究洗脸,但煮饭前要洗手),尤其是青年男女打扮得更漂亮。他们随带干粮到山上去,除念经,秋烟烟外,吃酒、骑马、唱歌等都是他们最喜欢的事。每人虽有一双鞋,但他们平时不穿,尤其是夏天和走路爬山、做活路是不穿鞋子的,甚至可以赤足走雪地。女人不能做鞋,只能织毪子,男人几乎全部都会做鞋、下装全是汉人售给,皮袄、褐衫是向汉商或藏商购买。

    生了小孩,二天内不许人看。第三天全家要聚餐一次,这天是给孩子“喊名字”,全寨男女亲戚都来送礼贺喜。若生的是女孩,则送猪膘的腹部,若生的是男孩,则送猪膘的背部。主人招待来宾,就是家境再穷困,全寨也必须贺喜,不过酒宴不够丰富罢了。在聚餐会上由喇嘛(无喇嘛和尚亦可)在经书上寻找后,给孩子取名字,酒后跳锅庄,  唱歌等。有钱人家的产妇可以长时间的休息,家庭贫困的也要休息十来天。

    人死了是用火葬,但不是死后很快就火葬,人死后由他儿女将尸体放在—间空房内,请喇嘛、和尚来念经。有钱人东可念四五十天,再穷的也得念三天。死者要全身换上新衣服,有钱的穿上七八件都不为多,再穷也得设法借—件新衣服穿在死者身上,但死者所戴的帽子必须是舅舅送的,这样当儿女的才算对得起父母。火葬的时间是由喇嘛决定,一般是在天亮前鸡叫时,将死者抬在规定的火葬区,放在特制的架子上,其余的人全部回家,主人杀牛宰羊招待全寨群众。当午时三刻(中午十二点),全寨有枪的群众,都从死者的家门口山发,鸣枪呐喊;女的哭哭蹄蹄声势浩大来到火葬场。主人家把猪膘割成小块(约一斤重),每人分给一块;如因故未参加这一葬礼的亲戚,也要留一块日后送去,不过这样主人家会讴气的,认为不来参加这一葬礼,是看不起自己,有伤面子。在这天舅舅是最受尊敬的,坐首席,在分猪膘时舅舅分得多些,有的甚至给舅舅一个整猪膘。这些手续办完以后,把死者从架又拾在他生前所骑的马背上(表示骑一下),又从马背上抬下放在木柴地人将马痛打几下,任其自跑,并向马路的方向鸣几枪,此时喇嘛第一个点火,然后群众都来添柴助火,全寨所有的枪向大鸣放,最后回家。有钱人家往往要将死者生前梭骑的马送给喇嘛。

    在婚姻问题上,一般是父母包办,但也有男女双方选对象的。在结婚的当天,女家要做几十个约一尺长、形似瓜子的馍馍,用背兜背到男家,跳锅庄、吃咂酒,以表祝贺。在自选对象中往往要引起纠纷,如父母早已给女儿许给甲方,但女儿不愿而私奔于自己所再爱的乙方,甲方则认为丢脸,就要找女方父骂或乙方闹纠纷。一般是闹到土官面前。由土官劝解,乙方给甲方赔钱或东西了了事,也有甲方全寨不服,认为全寨丢了脸,遂聚集全寨武装“放假把”(出兵的意思),到乙方寨上去捕捉女方,甚至闹成大的械斗。

(文字来源:阿坝藏族自治州文史资料选辑 第一辑)